一、财务会计机构设置
财务处是学校的一级财务会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全面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会计工作。后勤、产业经济实体根据经营需要设置的财务会计机构,是学校的二级财务会计机构,在业务上接受财务处的指导。
二、计划财务处管理系统
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具有高度集成、项目管理、权限管理、适时控制、操作简单的特点,其主要功能有:
(一)项目管理功能: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需要,设立项目,通过项目经费预算指标进行控制。
(二)会计核算功能:包括科目管理、凭证处理、帐务处理、报表的自动生成及账簿、报表输出等功能。
(三)查询功能:可通过项目代码查询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通过会计科目查询各类收入和支出的构成及结余情况,通过凭证查询每一笔业务的具体情况,通过账户查询某一类经济业务的收入、支出、结余以及整个财务收支和财务状况。
三、财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的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制定适合学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校内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拟定校内财经政策,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负责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经费分配方案,努力做好收支平衡。
(三)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做好财务决算工作.
(四)合理调度、运筹资金,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杜绝浪费,把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健全资产清查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类报表,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七)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对全校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财会人员的任用、职称(职务)评聘、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实施管理;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协同学校档案馆管好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好收据、发票等各类票据。
(八)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财经纪律,经常检查学校各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和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规范学校的经济秩序。
(九)完成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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