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处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1、全面主持本处的行政、业务工作。制订本处的财务规则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布置工作,定期检查督促,研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及时总结。
2、负责组织贯彻《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3、参与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和规范收费行为,纠正乱收费现象。
4、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组织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监督并检查全校一切收支、财产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对校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与监督。
5、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如对外投资、入股、借贷、担保等事项的立项、调查论证、效益考核工作。
6、制定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财务工作改革方案,完善学校事业支出项目定额管理,促进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办专业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办学效率、降低办学成本和工程造价作为资金投入和产出的主要管理目标。
7、合理调度、科学使用资金,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使资金增值,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8、加强对基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办学成本。
9、代表学校对后勤集团和产业经济实体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负责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做好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聘用和委派工作。
11、检查和指导学校所有单位的会计业务,强化对基层会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努力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利。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现金出纳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除保留适当的备用金外,大额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大额现金留库,不得以"白条"﹑单据抵库。
2、防止现金收付差错,每天下班前与制单人员核对现金余额,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负赔偿责任。
3、收付款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每日将凭证与现金核对无误后,及时传递给保管和装订人员。
4、严格保守保险柜密码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会计凭证,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保险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5、每日根据已收、付的现金凭证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并编制现金日报表,做到帐(现金帐)实(库存)相符,帐(手工帐)帐(计算机帐)相符。
6、为确保安全,一次去银行提、存款二万元及二万元以上时,必须通知保卫人员护送,必须专车护送,。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银行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制单人员打印的记帐凭证和有关报销单据经复核后签发支票,签发的支票要保证与原始凭证的单位、金额、用途相符,如发现问题应拒绝签发支票并及时报告。
2、每天下班前与制单人员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努力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3、收付款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每日将凭证与银行帐核对无误后,及时传递给保管和装订人员。
4、负责保管支票、有价证券,对承兑汇票等票据建立并登记备查帐。
5、正确使用和办理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负赔偿责任。
6、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查明原因。
7、严格保守保险柜密码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会计凭证和现金支票及空白凭证,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保险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8、负责银行日记帐的帐务登记工作。
9、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收费制单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财经制度、学校的各种财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了解并掌握有关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依据和标准。
2、对学校教育事业收入、对外服务收入和其它收入等实行综合管理,了解并掌握与学校有关的收费政策。
3、熟悉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对各类学生的学杂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并能及时提供各类学生的收费情况。
4、及时催收应收未收款项,做好学费、住宿费收取的宣传工作,争取学校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随时掌握学生欠费情况。
5、每天收到的款项缴存银行前及时制做记账凭证,做到日清月结。
6、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
7、完成处领导交办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按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程序,保证会计档案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毁损、散失和泄漏。
2、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在计财处存放超过一年后,按照规定的期限编制移交清册,及时移交给学校档案馆统一保管。
3、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尘。所有会计档案必须登记造册,不得丢失、毁损、非法抄录;打印输出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凭证、账簿必须连续编号并经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保管。
4、所有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归还时应检查其完好性,不得涂改、毁损和过期不还;不得将会计档案随便借出,查档要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1、监督工资总额的使用。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会同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工资政策、超过工资总额计划以及不按规定乱发津贴的现象,要予以制止,同时要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2、严格审核计算发放工资。
3、严格审核工资计算的有关凭证,对人事部门报来的当月工资变动情况表和各部门上报的校内津贴发放明细表及各种代扣款项的通知单,都要严格的审核,确认无误后,输入电脑,正确地编制出当月人员工资发放表。同时备份好工资数据、办理好工资转存手续,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工资发放后,及时收回各部门由领款人签字或盖章的工资表,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负责工资事宜的查询和解释。
5、负责办理工资存折及工资卡的申请﹑挂失手续。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票据、物价和税收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税法﹑物价政策及票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按照规定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3、按照“专人管理,登记核发,以旧换新,限期核销”的原则做好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
4、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和换证工作。